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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主体劳务分包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主体劳务分包

二、项目编号:  ZBCG-2025-283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65,498,759.09 元(含税金3%)(大写)陆仟伍佰肆拾玖万捌仟柒佰伍拾玖元玖分,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65,498,759.09元(含税金3%),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63,591,028.24 元,增值税金额为¥ 1,907,730.85 元(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水蓄冷罐640.4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6330.44平方米。

拟本工程主要内容:负责项目基础部分、钢筋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装配式工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临水临电等劳务,各分部分项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为准。

六、工程范围:

6.1、施工范围:包括基坑清理、基础土石方开挖、基础垫层、主体混凝土工程、基础砖胎膜(含抹灰)、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装配式构件安装、砌筑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脚手架搭设、施工电梯进料平台、钢管式安全通道、下基坑通道、塔吊操作平台、满堂脚手架、后浇带防护、变形缝防护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修改通知等设计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2、施工界面:

6.2.1、与桩基工程的界面划分:桩基检测合格,管桩接桩、截桩后移交给劳务;

6.2.2、与支护工程的界面划分:支护施工单位负责坡顶水沟施工,施工完成后移交中标人负责维护及中标人自行施工过程中的基坑排水;

6.2.3、与土方工程的界面划分:暂定大土方开挖至底板垫层底标高以上30cm,基坑外按现状场地标高移交,实测场地标高双方确认后,移交场地给劳务;

6.2.4、与机电工程的界面划分:劳务配合机电单位安装机电预埋,砌筑工程实施时按图纸预留洞口(其中:机电提供预留洞口位置图,如提供错误由机电单位自行处理,非图纸或变更要求的洞口由机电工程自行处理),待机电安装完成后由劳务进行收口处理,机电工程自行开槽、开洞口部分由机电工程自行封堵收口;

6.2.5、与装修工程的界面划分:劳务按图纸留设门窗洞口,门窗安装并塞缝完成后由劳务进行抹灰收口;因主体结构、砌体、抹灰质量问题引起的装修缺陷由劳务负责修复(或劳务支付第三方装修单位修复返工费用和因此造成甲供材浪费的相关费用);抹灰时所有室外雨沿需设置鹰嘴,所有女儿墙顶部需设置符合要求的内坡;

6.2.6、与幕墙工程的界面划分:劳务配合幕墙工程进行预埋件埋设,配合幕墙施工进度逐步拆除脚手架;

6.2.7、与防水工程的界面划分:防水施工前进行工作面交接,防水施工前发现工作面出现裂缝或渗漏的劳务需承担相关责任,工作面交接完成后出现的渗漏问题由防水工程承担(因劳务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6.2.8、与甲供材的界面划分:劳务根据要求提前需申报甲供材需求计划,配合进行甲供材的进场验收及签收,负责钢筋、混凝土、砂浆、砌体材料、预制构件、预制墙板等材料进场后的使用及保管(损耗率及节约率需满足合同条款要求),负责周转材的签收、保管及损耗(超出规定损耗率后需按要求赔偿),铝模、工字钢、钢管、盘扣、钢笆网、踏板、楼梯踏步、金属冲孔安全网等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需按供货单位要求进行打包、装车;针对混凝土或砂浆进场时,如出现质量问题需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停止使用,如未汇报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均有劳务承担;

6.2.9、安全文明施工界面划分:安全文明要求详见附件《安全文明措施范围》相关要求;劳务公司工人住宿由甲方负责提供,但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宿舍的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驱逐劳务公司工人至生活区以外。

6.3、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工程质量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且需满足甲方设计图纸需要和技术要求。

七、承包方式:

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甲供材除外)、安装、维护、利润、税金(不含增值税)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乙方现场住宿由甲方安排。乙方自行承担生活水电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按结算价款1%一次性收取,甲方将在最后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施工期间加工车间、加工场地、材料堆放、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保养等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在合同单价(投标费率)中考虑。  

在结算过程中,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方法为:

1)清单中有相同综合单价的,按清单中的相同综合单价计算;

2)清单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类似综合单价计算;

3)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双方协商。

八、服务期:暂定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430中标后3天内进场与项目部联合编制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作为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过程中无条件配合项目总进度计划中关键节点实施或者调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  01  27  14  5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01  27  14  50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5、本工程要求开具工人工资支付保函:劳务分包单位需要提供合同总额10%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详见部分合同文件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设立(详见部分合同文件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   /    ;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姚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8666881674                   传真:0769-39009090

挂网文件-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主体劳务分包-202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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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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