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至:投标人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吊装设备、挖机、泥土车租赁服务 进行 公开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吊装设备、挖机、泥土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ZBCG-2025-289
三、工程地点:东莞市松山湖芦溪路与芦溪中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314,322.00元(含税金9%),拟以控制价作为采购限价,即采购限价为¥1,314,322.00元(含税金9%),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205,800.00元,增值税金额为¥108,522.00元(拟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五、工程概况:包括1号厂房约107468.51平方米、2号宿舍楼约18824.82平方米、3号仓库约210.51平方米、4号工具间约327.18平方米、5号门卫室约32.6平方米、6号地下室约8826.4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2.5米,最大层数13层,最大跨度为12.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690.04平方米。
拟本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租赁叉车(3.5T),随车吊(25T),汽车吊(25T),平板车(13m),370/200/120/60型挖机,75轮式挖机,20m加长臂挖机,370/200/120/60型炮机、75轮式炮机,20T压路机,泥土车(12m³),工程转土车(3m³)及洒水车(12m³)等型号机械。
六、工程范围:
6.1、施工范围: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项目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内涉及的各种需要使用到的挖机机械、泥土车、洒水车、吊装设备进行租赁,包括租赁设备操作的司机、租赁设备的进出场。
6.2、采购要求:
(1)泥土车、工程转土车、洒水车应有行驶证(年审合格)、司机应有驾驶证且身体健康,其中泥土车型号暂定为8460mm*2550mm*3100mm泥土车,可根据投标人持有的车辆进行微调,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即可。
(2)租赁费用包含司机费用、燃料费用、机械租赁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维修、保险和损耗及人员食宿,实际工程量按双方现场签认工作小时计算费用。各机械租赁期为不固定期,均配置司机及配备必要的安全员。
(3)租赁的设备必须有租赁物相关的道路运输、场内特种车辆、建设工地大气排放等手续及证件。
6.3、项目要求:
清单所所租赁设备按项目需求进退场,项目提前12小时向中标人提报设备需求,中标人应按项目需求的型号、数量按时提供租赁设备,所租赁设备单次使用完成后,未经发包人同意应当及时退场,不得放在施工区,经发包人同意暂放在施工区的设备如影响现场施工,亦应当无条件配合移动或退场。
七、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材、包供应设备、包安全、包工期、包司机、包水电、包保险、包保修、包风险、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
八、服务期:租期暂定15个月。租赁无最低起租期,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以甲方通知启用(终止)作业时间为准,发出指令后需保持连续作业直至下一次发出更换工作时长指令。具体实施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施工过程中无条件配合项目总进度计划中关键节点实施或者调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密封形式于202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50 分前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50 分,所有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达采购人,逾期恕不接受。
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8栋3层城工集团开标室。
十、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任何附加条件采购人一律不接受或视为废标。
2、中标人严禁有挂靠或者违法转包行为。
3、投标文件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
4、质量要求: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城工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
十二、其他及特别内容说明:
参考品牌(同等或优于): / ;进场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十三、有关此次采购答疑事宜,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4层城工集团。
联系人:姚工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方式:18666881674 传真:0769-39009090
挂网文件-松山湖机器人智创城施工项目-吊装设备、挖机、泥土车租赁服务
东莞市城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