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需采购一家 LED显示屏制作及安装 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篮球中心户外草坪立柱LED显示屏工程 ;
2、项目编号:ZBCG-2023-159
2、承包范围: 篮球中心户外草坪立柱LED显示屏,约150㎡标准显示比例为16:9的户外LED显示屏(按实际组装板块数量浮动),工程涉及LED屏的采购安装及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包括从接驳开关(甲方指定位置)起点到LED屏幕的电缆敷设,控制室至LED屏幕的信号线缆敷设、LED屏幕钢结构(含基础)及LED屏幕的采购安装、音响设备的采购安装,屏幕及音响调试、措施工程(脚手架搭设及高空施工等措施)、室外地面破除及恢复等其他零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项目概念方案,并满足设计要求具体内容按照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修改通知等设计文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等;
3、项目地点: 东莞市篮球中心 ;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 12月25日前完工,40 天;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选用)
3、业绩要求:具备 类似 项目经验,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至少1个 类似智能化工程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选用)
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 / 。【提供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选用)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12月25日前完工,工期40 天。
六、支付方式
(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承包人进场开工15天后,方可申报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在每月22日根据上月21日起至本月20日止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本月已完工程价值。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当月工程进度款申请后的15天内完成申报量的确认并支付经确认的进度款的80%费用。承包人按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分单元按专业申报工程进度款(一式二份)。
(3)在当期工程款项支付前,如发现当期完成工程项有不合格时,将扣除不合格项费用的费用,乙方还应立即进行修补工作,费用自理;不合格项经整改或修补达到“合格”的,在达标的当期支付其对应的费用;不合格项经整改或修补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应在结算中扣除不合格项费用。
(4)工程完工累计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8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签证变更按初审价的80%支付。
(5)待工程全部调试完毕,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书60天完成结算初审,支付至初审结算价的90%;30天完成结算复审,支付至复审价的97%。
(6)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足额提供增值税税率为 %的 专用发票给甲方。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及相关细则执行。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上月工人工资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报价
采购限价:¥ 2472846.54 元(含9%税),其中不含税价¥2268666.55元。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报价共两轮报价(含唱标报价),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最后一轮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统一截止时间前提交最终密封报价。原则上最后一轮报价应进行公开唱价。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书面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不含税总价)的原则按顺序排列推荐候选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谈判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2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及响应文件盖章PDF版(U盘)。
十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中标人不能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 一 )上午 10.00 。
2、开标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城市风景街8栋五楼开标室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5017133726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附件资料下载:/UploadFiles/file/20231108/20231108105985028502.zip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 公司(采购人)
2023 年 11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