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文 件
ZBCG-2023-93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招商中心软装工程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三期-招商中心软装工程;
2、采购范围:东莞市民三期项目招商中心软装工程具体包括:洽谈室(沙发、茶几、坐墩、台子、单人椅等)、天井休息区(单椅、圆桌、长椅等)、接待区(台面摆设、柜内摆设等)以及施工图所示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物资(具体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项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与东莞大道北侧交汇处;
4、服务时间(工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共15天,具体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为准。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莞建公司官网(http:/www.dggcc.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获得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后,方可接受其投标。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如投标人为供应商库内单位,凡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半年内被采购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经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东莞市民三期项目招商中心软装工程具体包括:洽谈室(沙发、茶几、坐墩、台子、单人椅等)、天井休息区(单椅、圆桌、长椅等)、接待区(台面摆设、柜内摆设等)以及施工图所示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物资(具体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验收质量,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五、完成时间
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共15天,具体工期以实际项目进度为准。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金额的97%,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并完成保修费用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付款前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交请款申请和合法等额的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
采购限价:¥ 183,551.00元(含税9%)。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软装工程的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技术服务费用、深化设计费、成品保护费、安装水电费、垃圾清理费、调试检验费、验收费、样品费、施工措施费、培训费、缺陷修复费用、保修费、保险费、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政府收费、汇费、关税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发生的费用、采保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费用,并考虑了风险因素以及为满足本协议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最低价法(有效标中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价。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采购文件于采购人处获取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星期 三 )上午9:40。
2、开标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风景街9栋5层莞建公司开标室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18807696638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市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3 日